起诉离婚带的资料去法院开庭如下:
1.结婚的证明资料(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);
2.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资料。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资料;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.婚后夫妻感情变化、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资料。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,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、证人证言、视听资料等证明资料; 如有生理缺陷、精神病的,提供诊断书、鉴定书;
4.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资料。如分居的,提供分居时间、原因等资料;
5.曾经起诉离婚的,提供法院判决书、裁定书等资料;
6.子女状况。找法网提醒您,提供子女出生证、户口证明,夫妻双方抚养条件、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;
7.财产清单。包括财产的品种、数量、现状,取得时间和方式;
8.双方经济状况。双方收入、存款、债权债务等证明。如单位证明、工资卡,存款人、帐号、金额,债权、债务数量,债务债权人姓名、住址等;
9.住房的证据资料。产权证书、租赁合同、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。
二、起诉离婚不是什么法院都可以,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特殊情况下,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三、离婚诉讼可以请律师,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,但这并不是强制性规定,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请还是不请。